毕业生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9-04-08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新的党组织,并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交给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以落实组织关系。特别对预备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能否按期办理转正手续至关重要。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的,应根据介绍信的抬头到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接收组织关系的部门。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党员本人必须清楚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准确的全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独立的党委,而不是总支或支部。

三、党员本人可通过下述方法了解能够接受组织关系的 党组织的全称。

      1 、工作单位或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 上海市内的, 请向工作单位或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接受组织关系的独立党委的全称;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请询问该单位党员组织关系 挂靠单位的全称 。

      2 、工作单位或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 上海市外的 ,请向工作单位或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 能够独立接受由上海市教卫党委开具的介绍信的党委的全称 ,或 该党组织上级 ( 即省(市)、县级 ) 党委的全称” (此介绍信的开具由我处代办)。

    3 、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党组织,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应符合本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要求。

    4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目前暂不接受党员组织关系,要求转到 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 。

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要求代理人在办理时出示自己的学生证、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属改派性质),必须持原有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六、党员组织关系是随党员过组织生活所属党委的变化而变化的,组织关系的转接必须一环扣一环。报到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或党员组织关系接受的部门有变更,请在已接受组织关系的单位办理再转出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与户籍、档案所在地没有必然联系,但与工作单位、居住地等过组织生活的党组织紧密连在一起。

七、请不要将介绍信放在身边,或不报到。凡非本部门工作过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持有者自负。

八、关于党员入党的所有归档材料,由所在的院系负责整理移交给校综合档案室,综合档案室将入党的材料与个人档案一并寄出。有关入党材料的保管、寄送等具体问题,请询问院(系)辅导员或校综合档案室。

九、各院系负责人在预备党员离校前应向其告知入党的所有材料保管的单位,以便预备党员及时转正。

十、为了使组织关系转到上海市内的所有党员能就近找到党组织,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的《上海基层党建》的网站为 : www.shjcdj.org.cn ,此处提供了有关信息,党员可上网查询。

十一、请各院系负责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的辅导员长期保留此 《 注意事项》,以备毕业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咨询时查看。

组织部地址:国定路 777 号行政大楼 604 室。